11月1日,易某华涉嫌挑升杀东说念主罪一案在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案件启事于1992年底,其时李海玉9岁的弟弟李某平在湛江被雇工易某华带走,三个月后家东说念主在甘蔗地发现疑似李某平的尸体。 自1997年起,李海玉开动追查杀害弟弟的凶犯,历经多年取证和打听,最终于2020年将易某华握获。联系词由于凭证不及及未能找到死者尸骨,易某华一度被开释。2021年2月,李海玉收到湛江市稽查院出具的《不告状决定见知书》,以为行恶事实认定不清、凭证不及,不相宜告状条目。 对此成果不悦的李海玉发起了讲演。同庚9月,广东省稽查院回应称该讲演相宜受理条目并照章受理。2022年11月11日,广东省东说念主民稽查院湮灭了此前的《不告状决定》。次年4月,广东省稽查院在立案复查经过中补充了新凭证,以为现存凭证足以认定易某华杀害李某平的事实,并组成挑升杀东说念主罪。因此,广东省稽查院湮灭了湛江市稽查院此前作出的不告状决定,并将此案移送湛江市稽查院照章报最高手民稽查院核准追诉。 2024年7月,湛江市稽查院以挑升杀东说念主罪对易某华拿起公诉。 |